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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,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.68,比上年同期下降0.37,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100%,与上年同期持平,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(PM2.5)。10个县(市)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。全市1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%。18个国(省)控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,水质状况“优”。